花
卉
租
賃
合
同
日 期: 年 月 日
租賃方:
詳細地址:
心連心花卉租賃合同
為了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有關規定,經雙方協商,本著平等互利,誠實信用、等價有償的原則,訂立本合同,以便雙方共同遵守。
一、租賃付款周期及方式
1、甲、乙雙方根據花卉的價值、勞工、運輸、花卉死亡風險等商定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,租賃期間增加花卉,租金另議。(貨到當天支付本季度租金)
2、乙方租賃甲方花卉租期 (A.一年 B.二年 C.三年)
3、乙方選擇租金支付方式 (A.三個月 B.六個月 C.一年)已方在收到甲方收據后的2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租擺費用(現金或轉帳)。
4、甲方在向乙提供所需花卉后,根據花卉市場價格的總價值向乙方收取花卉押金 元人民幣,待合同結束后,甲方退還乙方押金。(貨到當天支付花卉押金)
5、如乙方所租花卉每月租金大于等于1000元,則乙方需在送貨前向甲方支付月租金20%的定金。
1、如遇重大節日或清點活動乙方需要臨時擺放花木,在正常情況下,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,緊急情況下至少提前8小時通知甲方,以便甲方做好準備。如乙方需要的有季節性花草,乙方在租賃
期間應指派專人對甲方所提供季節性花草(或臨時花木)進行協助管理澆水(因為季節性花草觀賞時間很短,很容易死亡),節假日除外。(臨時用花按照雙方約定價格核算)
2、租賃期間若乙方人為損壞或丟失,其損失由乙方公司負責承擔,乙方需照價賠償(按當時市場價格)。
3、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水源、電源、保證乙方車輛人員通行等方便,以配合甲方工作順利開展。
1、如甲乙雙方單方未按合同履行相關約定,另一方有權按照合同條款追究起違約責任。
2、合同簽訂后,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單方終止合同。甲乙任何一方因故終止合同,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,否則視為違約,違約方應一次性賠付對方租期期限花卉總額的30%作為違約金。
五、其
1、本合同一式貳份,甲乙雙方各執壹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2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,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,可簽訂補充合同,補充附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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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 方:(章) 鄭州心連心花卉公司 乙 方:(章)
負責人: 負責人:
簽訂日期: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: 年 月 日 |
聯系人:雷經理
聯系方式:13603844682 18224500711
Q Q:517395750
E-mail:517395750@qq.com
網 址:http://m.pgpmg.cn
商 城:http://www.jingpinhuahui.com
